补贴申请程序

文圣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办理通知

作者:文圣区 点击次数:277 发布时间:2018-10-1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制定方案。区农经局、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本区实际,制发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公布补贴范围、补贴额一览表信息。

(二)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鼓励支持购机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区农经局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票、卡(帐)号等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理牌证照。

(四)核实查验。区农经局、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机具核验。实施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区农机监理所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

(五)资金兑付。区农经局及时将符合要求的购机者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转交区财政部门,经审核后由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帐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区农经局部门要组织完成相关信息录入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